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辛甜:“才没有, 她活该, 我就想知道我还能不能问出原因。”

为什么举报到她头上?

警察录口供时, 问到了这个问题。

孙花经过恐惧、后悔交织的情绪后,正经被带进派出所就放弃了抵抗的心思。

她是公社里走出来的人, 自小天大的事情也就是大队支书或者队长处理,但凡是被警察带走的人,那就是重罪。

老话说了, 坦白从宽, 抗拒从严。

孙花说:“我就是害怕,辛甜看到我卖血了,我怕她告诉学校, 献血证当时是学校办的,我没献血, 却去外面把血卖了赚钱, 怕学校认为我有享乐思想, 当小资本赶出去。”

录口供的同志, 一头雾水。

为啥?

孙花开了口, 眼泪就哗啦啦地下来。

“也是我没本事, 不认识什么人,明明辛甜有罪,不管学校还是你们都没动她。”

这话让录口供的同志黑了脸。

什么意思?说他们偏袒呀。

大手在桌子上一拍,“老老实实配合回答,不抓辛甜是因为人家没犯法,可你呢!先是诬告,现在还涉及到买卖血液,国家不允许的知不知道!”

孙花:“可人家在街上光明正大的摆摊,既然不能买卖,你们为什么不去抓人。”

录口供的同志彻底无语。

这真是上过学的大学生吗?js?

好在除了落后固执的思想,孙花还算配合,仔仔细细将两次卖血的情况说清楚后,还知道人家下次摆摊的位置。

摊子是流动的,每天都不在一个地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