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兄弟们,列阵。”百夫长大吼。
“嗬!”百名士兵立即列阵,长枪放平,枪尖对准猎狗。
“猎狗!”百夫长已经不再称呼他为大人,“你一定不放下她,我就有权下令格杀。”
猎狗真没有想到一个区区后勤百夫长如此硬气,他在王宫里的时候,什么百夫长骑士爵士,都是想踩就踩。乔佛里国王也会在他面前收敛,不会命令他去做一些有损战士荣耀的事:比如欺负女子和老人。
猎狗缓缓放下珊莎。
他不是怕了百夫长的威胁,他是怕伤了珊莎。
这些士兵自然不会知道珊莎姓史塔克。
猎狗无意再跟在魔山身边,每次看见魔山,他就会不由自主的想起父亲和妹妹的死,但是现在要他动手去杀了魔山,他发觉自己已经变了,他做不到。
猎狗决定离开魔山,离开克里冈军,这样就再也不用看见魔山的那张脸。王宫是回不去了,西境回去了也没有任何意义,天地之大,猎狗不知道自己究竟该去哪里,但他知道一件事:他需要钱!
不管他要去哪里,想做什么,猎狗都需要钱。但他没有钱,这就是一个问题。
魔山有钱,就好像他会变钱出来似的,谁也不知道魔山的钱从哪里来的,总是有黄灿灿的金龙从他的军务处里发出来。
猎狗只要开口,魔山就会给他钱,但他,绝不会开口。魔山每次吩咐军务处事务官多发军饷给猎狗,但他一个子儿也不多要。
决定离开魔山和克里冈军的猎狗发现了混在军中后勤里的珊莎·史塔克,他决定带走珊莎,去北境换一大笔钱。
他需要钱!
猎狗放下珊莎,百夫长也暗暗的松了口气:“谢谢大人。”称呼又从猎狗变回了大人,“女子,还不快滚。”
珊莎连忙跑开!
“收枪!”百夫长喝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