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顶灵气浓郁, 凝结成潮湿的水汽, 将眼前所见都覆上一层深重的颜色。
不过在石妖看来,这里虽是玲珑亭台,精致水榭,却太多匠气, 略显刻板, 不如赫连筝的小竹居朴素自在。
当然, 她并不懂什么是匠气, 只是感觉进门后,诸多的教条规矩自动化为绳索将她捆绑, 她不敢大声说话,走路也不蹦蹦跳跳了。
“别怕。”赫连筝捏捏她的手。
她轻轻点头,还是有些紧张, 倒不是因为上次挨了老头的打, 也不是因为老头的宗主身份。
她心中没有人族长幼尊卑的观念,这种紧张,大概还是来自赫连筝——老头是她爹呢!
人不都是这样, 跟谁好, 就得把谁的爹和娘当作自己的爹和娘。
“真麻烦。”她不高兴噘嘴, 做人真麻烦。
赫连筝停下脚步,微微侧目,沉吟片刻道:“你要不愿意,今天就算了。”
“没有不愿意。”她眼睛东看西看,手指挠脸蛋。
“那为什么会说真麻烦呢?”赫连筝很有耐心。
生活不易,石妖叹气:“我在李家村的时候,想吃肉,就去山上逮兔子野猪,不想逮的时候就去别人家拿,不需要说很多话,不用像现在这么麻烦。”
赫连筝还以为她是反悔,不愿同她成婚了,原来是因为懒。
她道:“你从前在久安,去山上逮兔子,自食其力当然很好,顺应的是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。可你去别人家拿东西,是为偷,窃取别人的劳动成果,是不对的,这违反了自然法则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