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过即便如此,格雷的进入仍旧引起了这些人注意,毕竟格雷身上的穿着,与酒馆中满是佣兵的大环境,格格不入。
“这身打扮,是……贵族少爷?”
“贵族少爷……怎么跑到这里来了?”
“而且好像还没有带护卫……”
不少佣兵眼中带着好奇地打量着格雷。
“咋咋,这身衣服,绝对的高档货,怕是要值这个数?”
一个见过不少世面的年老佣兵,盯着格雷身上的衣服,伸出五根指头道。
“50个银币,这么贵?”
听到他的话,在他旁边,一个年轻佣兵满脸惊讶。
他们这些猎杀野兽的底层佣兵,即便一年下来,也赚不到几十个银币,而眼前这个贵族少爷身上的衣服,居然价值50银币,让他眼中不由尽是羡慕。
“呸,50个银币,小哈姆你也太没见过世面了吧?五个金币,而且是至少。”
中年佣兵将其中四根手指收起,只留下食指,在年轻佣兵眼前晃了晃,说道。
“什么,五个金币,这,这,这……”
年轻佣兵直接陷入了口吃。
五个金币,以他们现在的收入来看,至少要挣十年时间,而此时眼前这个贵族少爷身上的衣服,便价值这么多,也就是说,他们挣十年的钱,仅仅够眼前这位少爷买一套衣服,而且可能还不够。
一时间,他心中震惊,羡慕,嫉妒,种种情绪交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