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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像这种中档的旅馆,一般都开设在位置稍稍偏僻一些,但交通依旧便利的地方,就像“平安归来”一样。

蓝迪乌斯显然跟这个旅馆的人很熟,他赶着马车,跟旅馆门口的伙计打了个招呼,就直接把车子驶入了旅馆的后院,然后招呼着客人们下车,并向已经从旅馆后门走出来迎接的老板介绍彼此。

按照他的说法,这个旅馆的老板利奇是他当年冒险时候的伙伴。不过利奇的运气可比他好多了,在他膝盖中箭而不得不退休之后,还继续冒险了好几年,攒了一大笔钱,在整个伯爵领都赫赫有名的繁华重镇加利尔开了这么一间旅馆,可谓是寻常冒险者们眼中的成功人士。

利奇身材不高,稍稍有点瘦,但他的眼神很锐利,一看就知道并没有因为和平的生活而消磨了斗志。

或许他的状态已经没有当年冒险时候那么好,但他现在依然可以随时战斗,身手绝对没有变得迟钝。

他笑呵呵地和大家打招呼,并没有因为队伍里面有好几个精灵族而惊讶,但目光却在熊猫身上停留了不止一次,显得稍稍有些在意。

回到房间暂且休息的路上,真残念就说:“我觉得他可能是不怀好意,否则的话,为什么总是盯着熊猫看?”

“大概是他想要跟我过过招吧。”熊猫回答。

“他都已经金盆洗手了,还过什么招!”真残念嘟囔,“一个退休的冒险者,老老实实的老婆孩子热炕头就好,还想着跟人过招比武——他以为他是沉迷游戏几年之后,还要在虚拟网路上拯救世界的黑色剑客吗?”

大家都笑了。

但利奇显然不是个会轻易放弃的人,大家晚上吃饭的时候,他又来到了穿越者们的桌子旁边。

“这位兽人族的朋友,看起来很擅长格斗的样子,对吧?”他说。

熊猫放下手上的餐具,平静地看着他,没有回答。

利奇并不气馁,接着说:“你没有佩剑,应该不是战士之类。那么可能就是比较少见的武僧?不过恕我直言,我也没见过会穿着铠甲的武僧。”

“一般来说,武僧都会穿布衣。这即是为了让自己行动灵活方便,也是为了可以顺畅地使用‘气’。穿着铠甲的话,会让自己行动不便,对于本身就不善于硬拼的武僧来说,并不是什么好的选择。”他继续说道。

熊猫回答:“我是金刚流的武僧,用武艺而非‘气’战斗。铠甲对我来说是很有帮助的。”